浏览数:7093 发布时间: 2018-09-17 发布人: 行政许可科
为减轻企业负担,贯彻放管服指导思想,实现“不见面办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等事项实行“全程网办”,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服务—办事指南”专栏查看各业务事项服务指南(以最新发布为准),了解办理程序及要求,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点击“办事服务—药械申报”。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如实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每页上传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无需向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枣庄市食药监局业务办理人员按照申请人提交材料顺序对接收的网上申请进行审核,分情况处理。对于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按照许可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的,退回补正。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签收。
4、申请人可随时登陆申报端查询办理进度,如显示补正,请及时按要求进行补正。
5、事项办结后,申请人应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证书。申请变更事项的,应在领取证书时交回变更前证书原件。
咨询电话:0632-3168621、316860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局
2018年9月17日